各(潜在)供应商:
现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对宣传制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一)采购人:安顺市妇幼保健院
(二)采购地址:安顺市西秀区龙青路中段
(三)采购项目名称:宣传制品服务(设计+制作+安装,制作+安装)。
(四)项目编号:ASSFYBJYXC-2024-02
(五)服务内容及期限
1、详细服务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的附件1《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宣传制品服务采购项目清单》。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报价无效。
注:附件所列产品为我院常规宣传制品,仅以单价作为磋商依据,最终据实结算;如供货范围超过上述比选议价函所列物资,双方另行议价。
2、此次竞争性磋商将选取两家公司签订服务合同,一家为设计+制作+安装,一家为制作+安装,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每年一签。
3、验收方式及标准:根据采购人具体需要在合同期内安排设计、制作、安装,达到标准并经内容所属部门核定,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方能通过验收。
4、货款支付:
(一)以中标单价作为结算依据,双方签定合同,每季度按实结算。
(二)每次送货应附有详细的配送清单,由院方指定人员签收,清单一式两联,双方各执一联,每季度末供应商汇总所有送货清单,并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普票),医院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供应商指定银行账户。
(六)评审信息
1、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0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3、接收相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5:00
4、评审时间:2024年11月26日15:00
5、评审地点:儿童楼四楼远程会议室
(如有临时调整,以具体通知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须加盖公章)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近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有能力提供相应商品和服务的制造商和制造商针对该产品的授权代理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相关技术要求:
4.1、设计要求:
(1)供应商根据医院VI规范及实际需求,设计思路清晰,内容和场景搭配合理,兼顾美观性及实用性,能根据院方需求作出相应调整。
(2)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中现场PPT汇报公司设计理念及设计案例展示(10分钟以内),仅报价制作+安装的公司可忽略此项。
4.2、服务要求:
(1)设置一名对接专员,与院方进行日常工作对接;
(2)供应商完成宣传制品的设计,经院方确认后进行制作,须在约定时间内送至院内并完成安装。
(3)涉及现场安装、喷绘等工作,须做到文明施工,不得影响医院的正常秩序,同时做好医院成品保护。安装、喷绘等完毕后打扫现场,要求现场无遗留物、垃圾、污渍及可见灰尘。
4.3、验收要求
供应商制作的宣传制品应符合招标相关参数要求,对验收时达不到报价及合同约定标准的,院方拒绝付款。同时供应商需承担由此给院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供应商应保证制作的宣传制品完好无损的配送并安装在院方指定地点,供应商应与院方相关人员一道对宣传制品进行清点交接及验收。如物品有受潮、缺漏、损坏;物品类型、数量、规格有误或未将物品配送、安装至指定地址的,院方拒绝在《配送单》(包括具体物品名称、规格、数量)上签字,供应商负责物品的退换,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退换货期间按逾期交货处理。若验收无误,双方签字交接。
宣传制品安装完成,未移交院方之前,供应商负责对现场的成品进行保护;如有损坏,在没有找到责任人或单位时,由供应商免费负责维修或更换。
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所有物品配送后,将《配送单》请对应科室签字接收后交付院方,作为付款凭证附件。
4.4、质保要求:质保期至少1年,质保内容为整体质保,在质保期内,非人为原因损坏,由供应商免费修补,恢复原样。
4.5、在制作、配送、安装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院方、供应商及第三方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三、供应商参加评审时所需提交的评审资料(正本一份,相关资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原件。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
(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括广告设计、制作安装。
(五)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制作场地的证明,如:设计人员构成,主要制作及安装人员的资质情况及公司主要制作机械设备统计等。
(六)报价表,根据附件1《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宣传制品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清单》进行单项报价。
(七)参选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重要提示:以上评审资料要求密封带到竞争性磋商现场。
四、报名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按下列方式报名:
发送报名表及报名供应商资质(盖章后扫描)到电子邮箱报名,报名邮箱:(302995570@qq.com);邮件命名格式: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逾期提交或未提交报名表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小艳
联系方式:15285988523
联系地址:安顺市妇幼保健院二楼行政办公区健康教育科
附件1:《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宣传制品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清单》
项 目 |
分项名称 |
得分 |
扣分理由 | |
报价评分 (35分) |
投标报价 |
1. 评标基准价:系指满足招标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2. 所有供应商产品单价之和中最低的为有效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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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评分 (40分) |
设计理念及方案(25分) |
根据医院VI规范及实际需求,设计思路清晰,内容和场景搭配合理,兼顾美观性及实用得20-25分,一般得10-20分,差得5分,未提供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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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性(15分) |
设计符合妇幼专科医院特色以及医院文化,匹配度高、设计美观得10-15分,一般5-10分,差得5分,未提供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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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评分 (25分) |
服务能力 (16分) |
根据投标方对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相关服务要求编制服务方案,不限于设计、人员、验收、质保、应急响应等,方案详细、内容完整、可行性强的10-16分,一般5-10分,差得5分,未提供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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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服务业 绩(9分) |
根据供应商近3年来进行相应服务项数进行0-9分评分,需提供服务合同及相应服务资料。未提供不得分;每提供1次合同及与合同相对应的服务资料得3分,最高分为3分;仅提供合同未见相应服务资料每次只得2分。 |
评审专家: 日期:
项 目 |
分项名称 |
得分 |
扣分理由 | |
报价评分 (50分) |
投标报价 |
1.评标基准价:系指满足招标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2.所有供应商产品单价之和中最低的为有效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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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评分 (50分) |
服务能力 (38分) |
根据投标方对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相关服务要求编制服务方案,不限于设计、人员、验收、质保、应急响应等,方案详细、内容完整、可行性强的30-38分,一般10-30分,差得10分,未提供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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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服务业 绩(12分) |
根据供应商近3年来进行相应服务项数进行0-12分评分,需提供服务合同及相应服务资料。未提供不得分;每提供1次合同及与合同相对应的服务资料得4分,最高分为4分;仅提供合同未见相应服务资料每次只得2分。 |
评审专家: 日期: